行政征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401802 | ||
权力事项名称 |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 | ||
权力类别 | 行政征收 | ||
实施依据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第七部分(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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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人社局 | 承办机构 | 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
实施对象 | 公民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