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5106 | ||
权力事项名称 |
人防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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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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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 281号)第三十条“人防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实施主体 | 市人防办 | 承办机构 |
人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
实施对象 |
人防设计单位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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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