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5107
权力事项名称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人防设计资质证书的管理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 281号)第三十一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人防设计资质证书,由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市人防办 承办机构

人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