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5109 | ||
权力事项名称 |
未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或者注册执业人员受聘于两个以上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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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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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 280号)第十一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注册执业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实施主体 | 市人防办 | 承办机构 |
人防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
实施对象 |
未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注册执业人员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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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