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3704810991005
项目名称 对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监督管理
审批类别 行政监督
子项
审批部门 市气象局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必须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内,严格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备注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