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3704810991009
项目名称 对学校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教育的监督指导
审批类别 行政监督
子项
审批部门 市气象局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七条第二款“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备注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