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1003
权力事项名称 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有《宗教事务条例》禁止内容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四十二条: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有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第二款: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二)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的;(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四)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五)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实施主体 市民族宗教局 承办机构 市民族宗教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