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1005
权力事项名称 违反宗教条例规定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市民族宗教局 承办机构 市民族宗教局
实施对象 宗教团体或个人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