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1008 | ||
权力事项名称 | 未经批准重建、改建、扩建、拆除宗教活动场所的,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的,擅自设立宗教设施的,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1年9月通过)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未经批准重建、改建、扩建、拆除宗教活动场所的;(二)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的;(三)擅自设立宗教设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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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民族宗教局 | 承办机构 | 市民族宗教局 |
实施对象 | 宗教团体或个人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