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1010
权力事项名称 违反规定,修建宗教标志物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1年9月通过)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修建宗教标志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主体 市民族宗教局 承办机构 市民族宗教局
实施对象 宗教团体或个人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