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501404
权力事项名称 分散安置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
权力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602号)第三十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 市民政局
实施对象 个人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