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501405
权力事项名称 残疾军人假肢、代步三轮车及其他辅助器械的配备
权力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依据

《残疾军人康复辅具配置暂行办法》(民发〔2013〕15号九、残疾军人需要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的,应由本人(本人无行为能力的由其直系亲属)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残疾军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确认后,方可到定点配置机构按规定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残疾军人行动不便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由定点配置机构提供上门服务。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 市民政局
实施对象 个人 公开范围 部门内部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