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701405 | ||
权力事项名称 | 烈士调查核实及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 | ||
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依据 |
《烈士褒扬条例》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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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民政局优抚科 |
实施对象 | 符合评定情形的牺牲公民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