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701408 | ||
权力事项名称 | 在乡复员军人身份认定 | ||
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依据 |
《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自2014年1月14日实施、鲁民【2014】5号)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 六服务流程(三)生活补助第1条 “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山东省在乡复员军人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市级民政部门”。 |
||
实施主体 | 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民政局优抚科 |
实施对象 | 符合审批条件的退伍军人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