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701416 | ||
权力事项名称 |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 ||
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依据 |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五条 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第九条 认定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福利企业资格条件的,予以认定,颁发福利企业证书,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审核认定意见。认定机关要在残疾人证件上加盖“已就业”印章。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不予认定,并对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
||
实施主体 | 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市民政局 |
实施对象 | 符合条件的福利企业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