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30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在林区, 未经批准经营(加工)木材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国务院令第270号)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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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林业局 | 承办机构 | 林业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