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0303
权力事项名称

军粮供应网点维修改造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1.《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1997〕后需字第4号)第二十一条:“军供粮站经营设施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列入计划,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担,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2.《2013年度“高边岛特”军供网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国粮财〔2013〕275号)第七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编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维修资金计划,协调地方财政安排落实资金,督促军供网点落实自筹资金及开展维修工作,组织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军供网点项目验收工作,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等材料,可商省级财政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及维修资金具体管理制度。” 3.《山东省军粮供应中心关于做好军粮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鲁粮军供发[2016]16号)

实施主体 市粮食局 承办机构

市粮食局

实施对象 军供企业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