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0304
权力事项名称

对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安全的监督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枣庄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7年8月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第三十五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承储企业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地方储备粮收购、年度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三)调阅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实施主体 市粮食局 承办机构

市粮食局

实施对象 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