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0311
权力事项名称

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九条:“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主体 市粮食局 承办机构

仓储管理科

实施对象

粮油仓储单位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