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0313
权力事项名称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实施主体 市粮食局 承办机构

仓储管理科

实施对象

粮油仓储单位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