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15003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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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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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国务院令第407号)第三十五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04年11月国粮检〔2004〕230号)第七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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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粮食局 | 承办机构 |
监督检查科 |
实施对象 |
粮食经营者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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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