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1500302
权力事项名称

对承储企业执行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6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第五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第三十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承储企业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

实施主体 市粮食局 承办机构

仓储管理科

实施对象

粮食承储企业

公开范围

不予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