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751401
权力事项名称 发放《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

《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鲁政发〔2011〕54号)第三十九条,《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样式,各市、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制作发放,老年人自愿办理。制作和发放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得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主体 市老龄办 承办机构 市老龄办
实施对象 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公开范围 全市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