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9514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老年人权益保障监督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12月通过)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2、《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4年9月修订)第十五条第四款,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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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老龄办 | 承办机构 | 市老龄办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