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4707
权力事项名称

旅行社违反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旅游法》(2013年4月通过)第一百零一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实施主体 市旅服局 承办机构

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旅行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