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1504701
权力事项名称

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旅游法》(2013年4月通过)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一)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三)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实施主体 市旅服局 承办机构

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实施对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