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1904703 | ||
权力事项名称 |
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核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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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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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旅行社条例》(2009年2月国务院第550号)第七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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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旅服局 | 承办机构 |
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窗口 |
实施对象 |
公民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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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