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900803 | ||
权力事项名称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督 | ||
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
实施依据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6月教育部令第23号)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见附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调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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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教育局安监中队 |
实施对象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