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10008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民办学历教育(初中、小学)学校、学前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年检 | ||
权力类别 | 其他权力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2年12月通过)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5]17号)第十四条 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年度检验制度和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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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教育局职成教科、学前教育办公室 |
实施对象 | 已经审批成立的民办学校、学前教育及教育类培训机构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