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0529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和政策优惠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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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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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2001年4月通过,2004年7月修正)第三十七条: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和政策优惠的,由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收缴证书,取消资格;财政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缴其骗取的优惠税(费)款,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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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经信局 | 承办机构 |
节约能源办公室(以经信局名义 |
实施对象 |
企业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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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