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800502
权力事项名称

节能降耗先进集体

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2007年10月修订)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主体 市经信局 承办机构

节约能源办公室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