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2406-0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实施主体 | 市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运输管理所、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
实施对象 | 客运经营者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