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2406-001
权力事项名称 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12月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规定,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运输管理所、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实施对象 客运经营者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