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702410-002
权力事项名称

编制城市、村镇规划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确认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第二十七条 编制城市、村镇规划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并依法注明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与公路的控制距离。

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