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12451
权力事项名称

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运输管理处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