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2407 | ||
权力事项名称 |
强制拖离或者扣留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车辆 |
||
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
实施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
||
实施主体 | 市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 |
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