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2405
权力事项名称

扣留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

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实施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