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702404 | ||
权力事项名称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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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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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第五条 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山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驾驶员诚信考核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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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运输管理所 |
实施对象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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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