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702407
权力事项名称

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确认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国务院第593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