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1402403
权力事项名称

对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依据

《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第六条:实行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