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1402403 | ||
权力事项名称 |
对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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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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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第六条:实行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对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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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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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