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802401
权力事项名称

对公路保护举报属实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依据

《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2013年8月通过)第三十七条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护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检举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

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