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4803
权力事项名称

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2007年10月修订)第77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主体 市机关事务局 承办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