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904803 | ||
权力事项名称 |
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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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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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4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17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3.《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19条:党政机关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4.《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28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务接待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级政府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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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机关事务局 | 承办机构 |
机关接待处 |
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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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