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1002015 | ||
权力事项名称 | 测绘资质(乙丙丁级)初审 | ||
权力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依据 |
1、《测绘法》(2002年8月通过)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2、《山东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14年9月鲁国土资发[2014]37号)第三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第六条:“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乙、丙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出初步审查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委托有条件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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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国土资源局 | 承办机构 | 市国土资源局 |
实施对象 | 法人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