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2038
权力事项名称 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或者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测绘法》(2002年8月修订)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二)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

实施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