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704302-003 
权力事项名称 动产抵押注销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依据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30号令)第八条规定:“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实施主体 市工商局 承办机构 内设合同科 
实施对象 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