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4321
权力事项名称 销毁非法印制烟草制品的商标标识
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订)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印制的商标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实施主体 市工商局 承办机构

内设各办案机构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