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804302 | ||
权力事项名称 | 举报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行为的奖励 | ||
权力类别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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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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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工商局 | 承办机构 |
内设公平交易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不予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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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