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6502
权力事项名称

涂改、伪造、转让、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7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市规划局 承办机构

规划监察室

实施对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