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6503
权力事项名称

未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承揽城市规划服务任务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已经2003年12月9日建设部第24次常务会议和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未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承揽城市规划服务任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成果,有关部门不得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经2010年12月31日第6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主体 市规划局 承办机构

规划监察室

实施对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