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6518 | ||
权力事项名称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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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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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2月17日建设部令第119号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经2010年12月31日第6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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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规划局 | 承办机构 |
规划监察室 |
实施对象 |
建设单位或个人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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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