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6518
权力事项名称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2月17日建设部令第119号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经2010年12月31日第6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主体 市规划局 承办机构

规划监察室

实施对象

建设单位或个人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